“我給了你最好,卻得不到回報。”
這是多少人內心苦悶的吶喊。
父母對兒女、教師對學生、情人對情人、後輩對長輩、執政者對人民等,總有人在充滿希望與期待之後的徹底失望或憤怒裡,質疑與對方的情誼而蹦出這樣的想法。
會這麼想的人,通常也只想到自己。
“甲之甘露,乙之砒霜”,你所謂的“最好”,在別人眼中也許是避之唯恐不及的“最糟”,若你堅持一片苦心被誤解,那也請你從對方立場好好解釋你的“最好”,而不能大聲誣賴人家不懂你的好。
要知道,大聲嚷嚷“你不尊重我”的人,自己首先要理解“別人為何不尊重你”。
在這個自由民主國家佔地球多數的世界,你得先承認別人也有不尊重你的權利,才能活得更自在,因為大家都有不想去遷就別人的自由。
再說,若你自認功德無量理應得到回報,也請不要囂張喧鬧,彷彿全世界欠了你,成熟的大人都明白如果某人怎樣都不還錢也不提及,那這筆錢注定追不回,無可奈何之餘也只能硬生生吞下去當做功德,不再聯絡,總不能學放高利貸暴力相向或潑漆吧?
遇到有人知恩不報,最好的回報就是不予回報,然後活得好好的,看他什麼時候會回頭再來求你。
屆時你想怎樣都可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