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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8月25日 星期日

律、法、政


上新聞寫作第一天,老師就警告我們:若想太平過日子,有三種行業不可碰──政治、法律及直銷。

直銷之壞不言而喻,政途凶險大家都知道,但律師不是正義的化身嗎?如果你完全同意,那就太天真了。

曾遇一名曾念法律系的教授,每每提起台灣某些政治人物耍弄法律規則,當人民笨蛋般耍,他就氣得快中風。他說,放眼看世界上各個民主及「號稱民主」的國家,各個政黨的領導皆律師出身,有的死對頭甚至是同學,從前多麼要好,一旦身居不同陣營就換了臉色。

再看港劇《律政新人王》、《法政先鋒》等,不管是法,還是律,都接"政"這個字。此「政」有兩意:一是內部政治,機構內的人事糾葛等;二是掌管國家權力的政治體制,這證明了律法從來跟政治是密不可分,甚至是一體兩面的,像我國就能用律法來牽制政局,政治人物常會利用平民百姓不清楚的法律來混淆視聽,然後從中獲利。

聽聞世上有兩種職業是合法的專職說謊者:政治人物及律師,政治人物為爭取支持,即使信口開河,事後也可以各種理由脫罪;律師只要收了錢,就能避重就輕地躲開應受的懲罰。因此我們平常就要培養基本法律常識,即使不熟知法律也不可盲目相信引用者,因為那很容易被誤導,以致鑄成大錯。

最可悲的是,謊言說多了成了真實的;而真实的若麻木了,就會变成虚假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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